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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醉驾190可以免于起诉吗
- 2、中国现行法律是否有关于“大赦天下”的条例?
- 3、NBA如果再出特赦条款,你第一个想到哪位球星的名字?
- 4、2012年中国现行法律是否有关于“大赦天下”的条例?
- 5、中国近代历史有过大赦天下的时候吗?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情?
醉驾190可以免于起诉吗
根据醉驾的相关处罚条例,司法机构是可以判定犯人免于起诉的。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醉驾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检察院可以免于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或者造成轻微损失的犯罪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40毫克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前和。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中国现行法律是否有关于“大赦天下”的条例?
1、没有,以前1954年的宪法曾经规定过大赦的,但现在只有特赦了。在《刑法》第666条中有特赦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于其宪法中规定了大赦和特赦,并将大赦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大赦令和特赦令由国家主席发布,但从未实行过。
3、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大赦与特赦的区别大赦赦免罪、刑,特赦仅赦免特定人的刑。 大赦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
4、清朝的赦免多而不滥,在制定赦免的条款程序上要求更为严格,光绪年间,与赦免有关的条例增加到了二十条,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均超过了历朝历代。清朝还规定,如果罪犯获得赦免之后再次犯案,非但不能减刑,还要“罪加一等”。对于政治犯罪和严重危及统治秩序的犯罪,清朝都是不予赦免的。
NBA如果再出特赦条款,你第一个想到哪位球星的名字?
于是最后,特赦令用在了威廉姆斯身上。后来特赦令不断的改进,也有很多的变化,很多球员都被特赦过,比如大将军阿里纳斯。特赦令有作用,但是不一定是积极作用。特赦令可以帮助球队缓解经济压力,让球队不用再花多的钱,而且还能让双方愉快收场,球员既可以拿钱,还可以加盟其他球队,放在现在的情况来看不可否认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特赦条款第一次出现在NBA劳资协议中还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纽约尼克斯队中身背上亿合同的明星后卫阿兰-休斯顿因为伤病始终无法上场,同时因为这份大合同的存在球队也无法做出进一步的阵容调整。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1982年1月6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Los Angeles, California),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后卫,现为自由球员。2009年12月24日,由于被发现在储柜里藏有枪支,违反了NBA的相关规定,阿里纳斯在2009-10赛季缺席了大部分的比赛。
NBA中存在着一种称为“特赦条款”的工资条款,允许球队在一个赛季内裁掉一名球员,而该球员的工资不再计入球队的薪金总额。这一条款主要被球队用于在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避免缴纳奢侈税。
你说的没错,但是有这么一个情况,奢侈税。如果该球员2000w年薪,球队薪金超出规定。那么就会引发奢侈税。超过的部分按两倍给联盟上税,这样对球队也是很大负担。而且如果特赦虽然付的钱不变。但是奢侈税就不要交了。好比奢侈税5000w触发,现在球队薪金6000w。那么裁掉这个2000w的低能球员。
2012年中国现行法律是否有关于“大赦天下”的条例?
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没有,以前1954年的宪法曾经规定过大赦的,但现在只有特赦了。在《刑法》第666条中有特赦的条款。
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大赦与特赦的区别大赦赦免罪、刑,特赦仅赦免特定人的刑。 大赦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
中国近代历史有过大赦天下的时候吗?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情?
最后一次大赦天下是在1908年12月2日,末代皇帝溥仪登基时大赦天下。此后就再也没有过大赦天下大赦天下是封建时代的特色,新社会没必要带有封建残余色彩。而且,大赦天下也太宽泛,对广大人民不负责任。近代各国的大赦,则与中国古代的不同,不是出於恩典,而是国家的刑事政策。
在清朝末代皇帝宣统帝即位的公元1908年,中国历史上记录在案的最后一次大赦天下发生了。宣统帝继位时年仅三岁,他的父亲,清朝最后一位皇帝光绪帝,早于他去世。宣统帝的祖父,慈禧太后,在他即位前几个月去世。大赦天下通常意味着释放所有或大部分囚犯,它往往与政权或统治者的重要事件相关。
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上述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不予特赦。
在中国历史上,清朝时期实施了两次大赦,分别是康熙二十年(1681年)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康熙二十年的大赦主要是为了庆祝康熙帝六十寿辰,彰显其仁政,并且以此来争取民心。而光绪二十四年的大赦则是光绪帝为了挽救国家危机,希望通过释放囚犯来缓解社会矛盾,以期获得民众支持。
大赦天下的确是存在的,不过根据史料记载,秦朝之前并没有过相关的事例,只是在汉朝时期才开始形成风气。汉宣帝时期,派龚遂去渤海郡做太守,当时的渤海因为地处偏远,得不到教化,各方面自然就比较落后,百姓为了生存经常出现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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